关于做好仪器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及《湖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文件精神,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购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共享,避免重复购置,自2022年起,仪器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归口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凡申请采购批量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需进行货物项目购置论证,单价超过10万还需进行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购置。
二、论证要求
申购论证采取专家论证会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应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专家组组长主持论证会,程序包括:申购人报告、专家质询与讨论、专家组形成论证意见。
(一)单台(套)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或总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或部门会议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记录自行保留备查。
(二)单台(套)价格在10万元以上(含)大型仪器设备,或总价在30万元以上(含)的批量仪器设备,论证会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或委托业务主管部门、申购单位组织。凡委托论证的项目,资产管理处须派员参加。专家人数少于3名,其中申购单位之外专家1-2人。
(三)单台(套)价格在40万元以上(含)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或总价在100万元以上(含)的批量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专家不少于5人。
三、论证主要内容
1、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仪器设备的应提供原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情况;
2、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拟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每年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开放共享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论证工作。申购单位须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发展需要和经费安排等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已有同类设备、场地空间、人员队伍等情况,做好拟购仪器设备参数、价格的前期调研、选型等工作,履行集体研究程序,确保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清晰详实、选型合理,相关表格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2、规范论证会的组织。论证会主要对拟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性进行综合评价。应以现场论证会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文件会签、通讯评审等方式进行。确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以其它方式论证的,须在论证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附佐证材料。
3、规范论证报告的审核。资产管理处相关业务科室审核论证会是否按规定召开、对同类仪器设备进行查重、专家论证意见是否合理、规范,并签署审核意见。
论证会对以下情形从严控制:
(1)预期年使用机时不足800小时下限标准;(参照教育部通用/专用/机械设备年使用机时1400小时/800小时/800小时);
(2)学校已有类似设备且使用效率和效益较低;
(3)可通过购买分析测试或加工等服务、校内外共享或调剂方式解决使用需求;
(4)不纳入共享实体平台统一管理的。
五、材料要求
申购部门在申请论证前请提交《湖南工业大学采购计划》,并按照《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填写基础数据及申购理由。
五、联系方式及表格下载
1、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cc407@126.com.
2、联系人: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肖钦
联系电话:22183407
联系地址:资产管理处(崇德楼407)
3、表格下载:资产管理处网页、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下载专区均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