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四食堂商铺招租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KZB-QYCG-25026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6.1款投标保证金
修改前: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到本谈判文件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开户银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10600003983444
行号:314552010459
备注: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果“项目名称”字符过长,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4.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如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修改后: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三、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